行車用OCS型電子吊鉤秤使用注意事項:
1、嚴禁超載,所稱量物品的重量不得超過吊秤的大量程。
2、吊鉤秤的卸扣(吊環)、吊鉤與被吊掛物體的軸銷之間不得存在卡死的現象,即在垂直方向的接觸面應在中心點位置,不得在兩個側面接觸而卡死,應有充分的自由度。
3、空中運行時,吊掛物體的下端不得低于一個人的高度,操作人員與吊掛物體應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嚴禁在電子吊鉤秤下方嚴禁站人,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4、嚴禁用吊具組斜拉提升物體。
5、不工作時,吊秤、索具、吊裝工夾具不允許懸掛重物,應進行卸載。以免使零部件產生變形。
6、嚴禁對有屏顯的吊秤進行撞擊破壞。
7、對吊鉤秤要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吊鉤秤的整潔,注意防曬防潮防塵。
8、非耐高溫、防爆或防磁吊秤不得用于高溫或易爆或強磁場場合。
9、吊秤出現欠電顯示指示時,要及時充電;長期不用時,要放置在陰涼干燥通風場合,并定期充電。
10、大風雪或雷雨等惡劣環境下盡量少用吊秤。
11根據使用情況,對吊秤進行定期校正、保養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