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子汽車衡的檢定工作中,標準砝碼的配備越來越困擾著衡器檢定工作者。因為砝碼存放地與被檢定的秤所在地相距很遠,運輸到位很困難,即消耗人力、物力金錢等,還需要花費大量寶貴的時間。而且檢定部門存放砝碼的存放地相對于被檢定秤的所在地不斷地發生變化。由于條件限制,有的檢定部門所擁有的砝碼量很少,不夠檢定所需用量,只好求救于砝碼替代這種方法。衡器檢定是一項很嚴肅的工作,用其他物質代替標準器對計量器具進行檢定是否合法,是否能被同行和衡器使用者認可和接受,這些都是問題。我們經過多年實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計量檢定規程積累總結出一套替代方法,供大家參考。
1.標準砝碼的要求
檢定用標準砝碼或標準質量應符合相關的計量要求,標準砝碼的誤差,應不大于被檢衡器相應稱量區間內大允許誤差的1/3。如果使用等級要求優于該等級砝碼作為標準砝碼,允許使用其不確定度代替誤差不大于施加載荷大誤差的1/3規定,應考慮這些砝碼的量值作為檢定M11砝碼的約定真值并對他們的長期穩定性進行評價。
在實際中對于用于測試的標準砝碼的誤差應保證不大于被測的衡器大允許誤差的1/3即可滿足要求,若這些標準砝碼不是在這次形式評價試驗前校準或者檢定的,而是處于檢定的有效期情況下,那么標準砝碼的誤差應保證不大于被測衡器大允許誤差mpe的1/5。
2.輔助檢定裝置
如果衡器配備了輔助檢定裝置,或單獨的輔助裝置校驗,該裝置的大允許誤差必小于等于施加載荷大允許誤差的1/3。如果輔助檢定裝置中使用砝碼,其誤差的影響應不超過被檢衡器施加相同載荷下大允許誤差的1/5。
3.檢定用標準砝碼的替代方法
當被檢測衡器的秤量較大,而砝碼的數量達不到大秤量時,可用其他恒定載荷代替標準砝碼如砂石、石頭等。但代替的過程容易產生一定的誤差,故對衡器的重復性提出特別要求。如果衡器的測試在使用地點,可以用其他固定載荷替代標準砝碼,所提供的標準砝碼至少為大秤量的1/2。
如果重復性不大于0.3e,標準砝碼可以減少到大秤量的1/3。
如果重復性不大于0.2e,標準砝碼可以減少到大秤量的1/5。
重復性是用量值約為大于50%大稱量的替代物載荷,在承載器上重復施加3次確定的。
以前建議要求被測量衡器的大秤量大于1t時可以使用其他恒定載荷代替標準砝碼,前提是至少具備1t標準砝碼,或是大秤量50%的標準砝碼,兩者中應取大值。可見當標準砝碼為大秤量的50%時,需要代替一次,重復性測量的誤差應不大于1.0e,當標準砝碼為大秤量的35%時,需要替代兩次,重復性測量的誤差不大于0.3e,當標準砝碼為大秤量的20%時,需要替代4次,重復性測量的誤差不大于0.2e。
我們大家都知道,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量值傳遞,在質量專業的計量器具量傳統系統圖中常規量值傳遞方法就是利用直接比較法或者是組合比較法,并借助于相應準確度的標準天平將較高準確等級的砝碼量值傳遞給較低準確等級的砝碼,處于質量專業檢定系統圖末端的衡器量值的傳遞,常規的傳遞方法就是采用直接加砝碼法,實現對衡器量值傳遞,對于量值傳遞,通常要求是:該檢定方法的測量不確定度不應大于被檢計量器具大允許誤差mpe的1/3,但在衡器檢定中,尤其是大型衡器的檢定和自動衡器的檢定,由于砝碼量及運輸條件的限制,有時就無法采用上述直接加砝碼的常規方法,大型衡器檢定的標準砝碼替代法就是其中之一,并且具有使用方便的特點,在衡器檢定實踐中具有很強的生命力,下面介紹該方法。
方法。
我們這里的大型衡器是指大稱量在幾十噸以上的衡器,在歷*,大型衡器檢定都是使用大量的20kg砝碼進行的,用人工搬運的方法,一步步的檢至衡器的大稱量,這種方法是有局限性的,僅能實現大秤量在20t-30t衡器的檢定,后來大型衡器檢定又使用了500kg-1000kg圓柱或矩形砝碼,再配備只相應的運輸,起吊設備,通常是將起吊設備安裝在載重卡車上,構成一臺檢衡車,載重卡車承擔砝碼運輸,起吊設備負責裝卸砝碼并把砝碼放到衡器特定的位置,起吊設備能否實現把砝碼放到特定位置,這取決于起吊設備的臂長和靈活程度,有些起吊設備完成不了將砝碼放置到衡器特定位置的任務,就得配備與之相符的輔助方法,圓柱砝碼可以用工人滾動方式實現將其放到特定位置,而矩形砝碼就得使用電瓶車叉車將其放到特定位置,我國各地計量技術機構配備的檢衡車,一般卡車的載重量不超過30t,卡車自重可達20t,用這種檢衡車也只能實現大稱量在50t左右的衡器檢定,道路和交通運輸的規定也不允許卡車的載重量再大,所以許多國家規定汽車衡量的大稱量在60t就足夠了,但是我國現在大型衡器的稱量已發展至一二百噸,要實現對這些衡器大稱量的檢定是十分困難的,計量技術機構有應當對衡器大稱量進行檢定的辦法,這是計量技術機構的責任,這對于貿易結算的衡器尤其重要,其方法之一是配備足量的標準砝碼,由檢衡車多跑幾趟拉足量砝碼,實現對大秤量的檢定。這種方法僅適用路途遠的場合,但費用較大,極為不經濟,另一種方法是配備一定量的標準砝碼,在檢定現場尋找合適的替代物,采用標準砝碼替代實現衡器大秤量的檢定。
標準砝碼替代法是對大型衡器檢定時,由于準備的標準砝碼數量達不到衡器大秤量所需的量,就可用恒定載荷代替標準砝碼進行檢定,方法是,先將檢定現場所有的標準砝碼放到被檢衡器上,檢定至需要進行替代的稱量,記錄下該秤量誤差并找出化整前誤差,所用小砝碼的量,然后將標準砝碼卸下,注意不要空秤(秤上應保留10e以上的砝碼),將替代物加到衡器承載器上,并通過加減小的替代物回復到該秤量的實際誤差,閃變點處所用小砝碼進行測量,要求與上述一致,此時就可以再向衡器上面加被替代的標準砝碼,進行更大的稱量檢定,直至所有的標準砝碼又都加到衡器上,再進行砝碼替代,這樣重復幾次直至衡器的大稱量,在砝碼替代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定的誤差,而這些誤差主要是由被檢衡器重復性造成的,故標準砝碼的替代法應當對被檢衡器的重復性提出相應的要求,當檢定小于1噸的衡器必須配備與被檢衡器大秤量等量標準砝碼。當檢定大于1噸的衡器時,才可使用標準砝碼的替代法,但是必須配備1噸的標準準砝碼。具備1噸的標準砝碼這一規定要求太低了,但這是上的規定,在我國有些省市為保證衡器的檢定質量和衡器的出廠質量,要求開展大型衡器檢定的計量技術機構,必須配備所檢衡器大秤量50%的標準砝碼。生產100噸以下衡器的企業必須配備與大秤量等量的標準砝碼。生產100噸以下衡器的企業應配足100噸再加上100噸以上50%的標準砝碼。按照 建議和我國計量檢定規程的規定,當具有標準砝碼的數量是被檢衡器大稱量的50%時,只需要進行一次砝碼的替代就可以檢至衡器的大稱量。當被檢衡器重復性不大于0.3e時,允許具有35%大稱量的標準砝碼就可以進行檢定。此時需要進行二次砝碼替代才能檢至衡器的大稱量。當被檢衡器重復性不大于0.2e時,允許具有20%大稱量的標準砝碼就可以進行檢定。此時需要進行四次砝碼替代才能檢至衡器的大稱量。衡器的重復性應當是在50%大稱量進行。有人說,既然能在50%大稱量處進行重復性,就不需要在35%大稱量和20%大稱量處進行砝碼的替代了。要注意此處的重復性是使用恒定載荷進行的,不是砝碼。砝碼替代時,使用的替代物(恒定載荷)可以是在檢定前是先運到現場,也可以在現場臨時找一些質量穩定的載荷。運到現場的替代物可以是檢衡車和其他車身比較短的車輛。在檢定現場臨時找的替代物可以是一些質量穩定的載荷,如鋼板,型材等。